关于印发虹桥镇集体经济组织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.05.08

各镇、村级公司,镇、村级合作社,村级合作公司:

《虹桥镇集体经济组织发票管理办法》已经2017年4月28日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

2017年5月8日

附件:

虹桥镇集体经济组织发票管理办法.docx